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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登记、变更及注销《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

更新时间:2008-10-27 14:27:19

条件:

需要登记的企业:罗湖区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申请材料:

1.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填写《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设立审批机关核发的批准文件、《批准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影印件;
④企业合同(协议)、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⑤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影印件;
2.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缴回原财政登记证正、副本、原《财政登记表》;
②工商局新签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影印件;
③工商局的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影印件;
3.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清算委员会对资产、债务、债权的处理意见;
②解散、清算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查后出具的证明;
③清算结束报告及会计档案的处理意见;
④缴回《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的正、副本,原《外商投资财政登记表》。

申请表格:

登记及变更表格:可以在罗湖区政务网站(www.szlh.gov.cn)中财政局栏目里下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登记及变更表,用A4纸打印后进行填写,也可以到罗湖区财政局外经科领取。

程序:

如果提交的材料经财政局外经科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所有材料,并说明原因。

文件下载: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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