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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有卡购房)提取指南

更新时间:2021-12-22 09:01:57

办理条件

(1)合同签订日期、房产证登记日期在有效期内(三年以内)。

(2)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

(3)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4)我中心已停止受理邮寄办理购房提取业务,申请人可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在线办理。

(5)部分办事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若业务办理时未能查询到电子证照的,仍需提供材料原件办理。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购房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5、配偶身份证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7、居民户口簿

8、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授权、承诺书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入“业务办理”-“本地提取”,选择“购房提取本市”。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日办结。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公积金购房提取预约入口、购房新房提取办理条件、购房提取办理指南、预约办理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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