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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更新时间:2016-07-27 14:38:49

【导语】: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文章,内容包括两点,一是深圳市户籍人员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二是非深户籍员工2016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那么具体条件详细是什么?查阅下文便可知道哦!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领失业保险金,缺一不可哦

1、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在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求职要求的

小编提醒: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哪些情形?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深户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满足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申领。

如果又失业了,还能再领取吗

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再次申领,申领条件为:

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限重新计算;

2.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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