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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新模式

更新时间:2014-10-20 16:35:51

【导语】在光明新区就医的8类患者,可以申请家庭病床服务,由社康中心的医护人员上门进行诊疗服务,医保参保人可以刷社保卡记账,在职人员可记账90%,退休人员可记账95%。建床的病种包括中风后遗症、脑出血后遗症、骨盆骨折等。

2014年,光明社保分局将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实现医保报销列为分局重点改革工作,制定规划,专人落实,有步骤的配合新区公共事业局开展家庭病床相关工作。


据统计,新区开展家庭病床的社康中心共11家,家庭病床服务实现医保记账后,光明街道辖区医院社保家庭病床服务患者占总床数70%,公明街道辖区医院社保家庭病床服务患者占总床数20%。


主要工作:


(一)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与市卫生信息中心和人社局信息中心沟通,开通记账接口,做好医保记账的物理准备;与公共事业局、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社康中心协调,明确家庭病床申请和报销程序,制定具体全面的实施规范、操作流程。


(二)实现医保记账,减轻患者负担。为避免出现家庭病床服务需要自费而遇冷的情况发生,重点解决医保系统与社康中心信息系统的配接问题,实现“家庭病床”病人在其就医社康中心可直接刷卡结账。将综合医保和住院医保参保人所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强化监管管理,保障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政策,规范社康家庭病床服务管理,既要求社康中心严格掌握建床特征,防止轻病建床,浪费社保资源,又要求注意危重疑难病症及时转送上级医院,避免耽误病情造成医患纠纷,保证就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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