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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少儿医保报销指南(参保条件、报销范围)

更新时间:2014-11-03 16:48:42

【导语】对于少儿医保,很多人表示只听说,也会给孩子缴纳,但是具体使用,特别是报销上面却没有经验,本地宝办事易,为您提供少儿医保报销的相关问题,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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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1

  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2

  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未满 18 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儿。

保障范围

住院保障

  住院保障指, 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大病保障

  大病: 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 器官移植(七类)

  器官移植范围包括: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和骨髓移植。

报销标准

住院报销

  住院起付标准: 市内一级及以下医院 300 元,市内二级医院 400 元,市内三级医院 500 元,市外医院 600 元。

 

大病报销

大病门诊费用,不实行起付线制度。

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线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或每次大病门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的, 5000 元以下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 80% ; 5000-10000 元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 85% ; 10000 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支付 90% 。

  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 4 年以上的可享受最高支付限额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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