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深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

2、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二、按照实际需求,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申请人的配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探亲签注。“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3、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或者三个月多次探亲签注;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

4、与香港或澳门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且已申请夫妻团聚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其未成年子女随同一起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的,也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对于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

非深户条件

一、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3、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这里的就业指的是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月前12个月内其亲属在我市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4、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子女、配偶。

5、广东省内户籍居民。

以上申请对象均不包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但属广东省户籍且工作地在我市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除外。


二、按照实际需求,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2、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或者三个月多次探亲签注;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的,可以申请三个月一次探亲签注。

3、与香港或澳门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且已申请夫妻团聚类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其未成年子女随同一起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的,也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对于60周岁(含)以上人员申请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配偶或者父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或澳门探亲签注。

4、申请人的配偶、不满18周岁(外省户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探亲签注。“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随同申请”的子女及配偶为符合上述第(三)、(四)、(五)项中所列的申请对象。

办理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由于深户和非深户所需材料不一样且较为繁琐,所以麻烦申请人点击这里查看

二、特定情形所需材料,提供符合自己探亲情形的材料即可


办理流程

1、预约办理

想办理探亲签注的需要提前在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预约(号源一般会提前一周放出)。



完成前面的基础步骤后,在这里选择探亲哦~


2、审核

申请人携带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到达办事处后,先打印申请表并填写,然后将照片贴在申请表上(现场一般有拍摄地点),将所有材料递交到初审处,审核通过的取号等待下一步审批。

3、审批

这一步是对材料更加细致的检查同时需要记录申请人的指纹等信息,通过后申请人到自助缴费机上缴费,办理即可结束

4、领证

证件制作完成后,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选择的领取方式(邮寄或自取)进行领取

点击查询,办事处地址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

深户以及广东省户籍的:首次、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10个工作日办结;持证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办结

非广东省户籍的:20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 80元

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 15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 30元

多次有效签注每项次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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