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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圳宝安公办学位温馨提示

更新时间:2015-02-16 10:38:48

  2015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学位预警和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广大家长为孩子做好申请201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准备,现将有关信息提示如下:

  一、学位预警

  多年来,宝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增加学位供给。2015年秋季,全区公、民办学位总数能够满足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学需要,部分区域公办学位比较紧张。

  预计小一学位比较紧张的学校有:建安小学、天骄小学、弘雅小学、上合小学、宝安外国语学校公办班、宝安实验学校、安乐小学、翻身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坪洲小学、径贝小学、西湾小学、西乡小学、流塘小学、凤岗小学、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固戍小学、黄田小学、塘尾万里学校、凤凰学校、福永小学、桥头小学、上寮学校、荣根学校、蚝业小学、壆岗小学、万丰小学、新桥小学、黄埔小学、燕山学校、松岗第二小学、东方小学、沙溪小学、石岩公学公办部、官田学校、石岩小学、上屋小学、罗租小学。

  比较紧张的学校有:宝安中学、文汇学校(暂定名,原文汇中学)、海湾中学、西乡中学、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福永中学、塘尾万里学校、沙井中学、上寮学校、松岗中学、石岩公学公办部、官田学校。

  建议第5、6、7类儿童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位的机率。请学位类型和积分较低的儿童做好就读民办学校的准备,凡符合“1+5”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二、温馨提示

  1.关于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请登陆招生网站http://bajjk.baoan.edu.cn/查看。

  2.关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工作的通知》(深卫计计管〔2015〕2号),2015年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3月31日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以便顺利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根据《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深宝教〔2014〕75号)计算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3.关于学位房制度

  根据《宝安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房制度试行办法》(深宝教〔2014〕76号),学区内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从2014年开始,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安小学等8所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这些学校2014年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已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如有家长在这些学校招生范围内新购房或租房用于申请学位,请提前查询房屋信息是否已被锁定(可登陆招生网站查询)。2015年新增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有:宝安实验学校、文汇学校(暂定名,原文汇中学)初中部、建安小学、清华实验学校公办部、福永小学、上寮学校、沙溪小学、上屋小学,这些学校今年使用过的学位房信息将在9月份后被锁定并公告。

  4.关于报名情况动态信息

  为方便家长每天了解申请学校的新生报名情况,区教育局将每天在招生网站公布所有公办学校的报名动态即各学位类型报名人数(未经相关部门审核),供家长参考。

  小一报名截止时间是:4月15日下午5时整,初一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5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

  5.不得留级降级申请学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或降级。全国学籍系统已经联网,已在内地或深圳市就读小一、初一的学生,不允许再次申请小一、初一学位。凡已经入读高年级的学生,在全国范围内均不得留级降级申请低年级的学位,否则无法取得学籍和毕业证书,无法参加升学考试。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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