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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考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考试课程

更新时间:2015-04-09 22:06:21

专业名称: 音乐教育(独立本科段)  
专业代码:B050408 开考方式:独立办班 报考范围全省部分地区 第一主考:华南师范大学 状态:开考中
序号 类型号 课程代号 标准号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1 001 0004 4201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必考 笔试
2 002 0005 4203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必考 笔试
3 003 0015 3022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04 0031 3030 心理学(A) 4 必考 笔试
5 005 8290 3888 歌曲作法[二] 6 必考 笔试
6 006 8277 3875 和声学[二] 6 必考 笔试
7 007 8279 3877 中国音乐史 5 必考 笔试
8 008 8281 3879 音乐作品欣赏[二] 5 必考 笔试
9 009 8280 3878 外国音乐史 5 必考 笔试
10 010 8282 3880 曲式分析 4 必考 笔试
11 011 8283 3881 复调音乐 4 必考 笔试
12 012 8276 3874 视唱练耳[二] 7 必考 实践考核
13 013 8284 3882 配器 4 必考 笔试
14 014 8278 3876 指挥法 5 必考 实践考核
15 015 8285 3883 钢琴即兴伴奏 6 必考 实践考核
16 016 8100 3241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0 必考 实践考核
17 101 8287 3885 声乐演唱 7 选考 实践考核
18 102 8288 3886 钢琴演奏 7 选考 实践考核
19 103 8286 3884 中西乐器[二] 7 选考 实践考核
20 104 8289 3887 舞蹈[二] 7 选考 实践考核
课程设置:必考课程16门,共80学分;选考课程4门,共28学分;加考课程0门,共0学分;
毕业要求:不少于17门且不低于87学分
说明:1、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系列音乐和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 2、101至104须任选一门。 3、不考英语(二)者须选考2门选考课不少于14学分。 4、原音乐教育专业(本科,代码598)调整为本专业。



  专业介绍

  音乐教育学研究有关音乐教育的实践及其理论的科学。它是介于教育学与音乐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涉及范围广,20世纪才初具规模。音乐教育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好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又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就业方向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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