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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18-12-27 13:53:30

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关于经济适用房,你有哪些疑问?深圳本地宝整理了一些关于上市交易常见问题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办法

深圳经济适应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申请条件

深圳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交易上市申请流程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常见问题解答

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

答: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权利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同时将该套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并转让给第三人的活动。

问:目前,哪些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

答:自2008年1月18日起至停止建设供应之前,市、区(含新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开发建设单位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的经适房。深圳已于2013年停止集中建设供应经适房。

问:申请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余姚满足哪些条件?

答: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非市场商品房)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

(二)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

(三)为了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四)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的情形;

(五)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办法》所规定的应缴增值收益是如何计算的?

答: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收益=(该套住房市场价格-该套住房原购买价格)×50%-税费。

问:拥有经济适用房一定要申请办理取得完全产权和交易上市吗?

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不申请上市交易的,不需要缴纳增值收益,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的性质不变。权利人继续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占有、使用该套住房。

问: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缴纳增值收益?

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不申请上市交易的,不需要缴纳增值收益,经济适用住房有限产权的性质不变。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该套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的,申请人无需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

问: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申请的受理部门是?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以及去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正式印发的《办法》对市区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区属经适房的审核、批复改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承担,并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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