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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车辆不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 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更新时间:2015-10-22 10:42:56

  深圳车辆,不采取“拉链式”交替通行,将被罚款300元!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

  11月2日起交警将正式开展查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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