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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流程指南

更新时间:2019-11-01 13:46:42

如何在深圳办理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

申请条件

深圳户籍居民

已合法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已合法取得外国、香港、澳门永久居留权

申请方式

由本人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属未成年人的,须由父(母)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如父母离异的,须由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到场申请。

申请材料

(一)填写《注销户口通知申请表》(可在我局官网https://msjw.ga.sz.gov.cn/crj/portal/html/articleIndex.html 下载),粘贴2寸彩色近照一张;

(二)深圳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如无,请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三)以原户籍身份所办的中国出入境证件原件;(公安机关需注销)

(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取得外国国籍的,还须提交:

(1)最近一次入境使用的外国护照、中国签证证件及入境验讫章;

(2)加入外国国籍前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3)其他相关的入籍证明(如:入籍归化书、移民登记证明等);

(4)以中国公民身份申请的中国出入境证件原件(需要被注销)。

2、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还须提交: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有效的国外永久居留权证明(如绿卡等);

(3)最近一次回国入境验讫章;

3、取得香港、澳门永久居留权的,还须提交:

(1)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2)因在港澳学习、工作等原因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因投资移民等原因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投资移民证明;

(3)最近一次回国入境验讫章;

(五)未成年人因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注销深圳户籍的,还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及户口簿;

3、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如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六)出入境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件;

申请地点及时间

受理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16号)

办证时限

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特别提醒

(一)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所提交的复印件使用A4纸张复印,并按顺序摆放上述所列的申请材料;

(二)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同时提交原件、翻译件、翻译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注销户口通知》自签发之日起一个月有效;逾期不办的,须重新申请;

(四)深圳居民赴台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回国后,按照《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因私、应邀赴台)》须知要求,申请定居类赴台签注后注销户口;

(五)未成年人取得外国护照,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未丧失中国国籍的,如符条件可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经公安部批准后,注销户口;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七)如果您想了解更详细办证信息或查询办证结果,可以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现场咨询或拨打咨询热线:8446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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