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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城通”户政业务哪些情况不能办理

更新时间:2015-11-05 16:33:44

深圳公安局推出户政业务“全城通”服务,市民可在任意户政窗口办户籍业务,但有6种情形仍需到户籍所办理。

以下6种情形仍需到户籍所办理

  1、申请业务涉及立户、户主变更的;

  2、本市代管户、受限集体户(高校学生集体户、市艺术学校学生集体户、体育局引进的运动员集体户、外省市驻深办事处集体户、福利院弃婴童集体户)人员的全部户籍业务,以及市外迁入代管户、受限集体户;

  3、申请人及业务关联人(随迁人、出生登记婴儿父母等)户口属被冻结或限制人员的;

  4、申请人及业务关联人(随迁人、出生登记婴儿父母等)属重户口、虚假户口、重证号尚未清理的,或者已满16周岁系统无二代居民身份证图像(市外迁入业务不受此限制)的;

  5、申请人、随迁人涉案或有关部门要求公安机关配合限制办理其户籍业务的;

  6、现户籍地址或拟入户地址属虚拟地址的(虚拟地址户口人员全城通迁出或注销不受限制),以及市外迁入核准后办理入户登记涉及入户地址变更的。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1)户籍地属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的,向分局人口科户政窗口申请;

  (2)户籍地属宝安、龙岗、龙华的,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

  (3)户籍属光明、坪山、大鹏的,向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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