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更新时间:2025-05-22 15:48:09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比例为0.8,个人缴纳比例为0.2%,合计1%,缴纳基数范围为2520元~43659元(执行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30日)。
更新时间:2025-05-22 15:48:09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比例为0.8,个人缴纳比例为0.2%,合计1%,缴纳基数范围为2520元~43659元(执行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一) 缴费对象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二) 缴费基数
上限:43659元
下限:2520元
执行时间:2025年3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三) 缴费比例
单位0.8%,个人0.2%。
(四) 缴费方式
由用人单位代缴。
1、线上缴费
单位专办员可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深税小程序线上办理缴费工资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点击查看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缴费操作流程;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缴费操作流程;@深税小程序缴费操作流程。
2、线下缴费
单位专办员携带《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适用单位缴费人)》前往办税服务厅缴费。点此进入办税服务厅便民地图,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
(一) 缴费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16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由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包括以下两类人群: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取得平台认可的服务资格,并实际开展业务的新业态平台就业人员。
(二) 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上限:43659元
下限:2520元
执行时间:2025年3月1日-6月30日有效
2、缴费比例
1%
(三) 缴费方式
按月缴费,可以等每月税务部门批扣,也可以自行扣费。
1、线上缴费
等税务每月21~23日批扣的无需自己操作。如需提前扣费、或者税务扣费失败了自己补扣的,可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深圳市税务局”生活号、@深税小程序缴费,缴费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2025深圳社保个人缴费人员自助缴费入口及流程
2、线下缴费
前往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缴费(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点此进入办税服务厅便民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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