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招生试点方案
更新时间:2016-03-21 11:43:41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保障符合在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 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以及《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6〕7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民治片区小一、初一各选取3所学校试行大学区招生试点,现制定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