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6年)
更新时间:2016-06-12 11:23:05
深圳市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16年) | ||||||
险种 | 缴 费 方 式 | |||||
缴费比例 | 缴费基数 | 举例说明 | ||||
合计 | 单位 | 个人 | ||||
养老保险 | 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深户职工) | 22% | 14% | 8% |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15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054×3即18162元;2015年3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 | 深户职工小李6月份工资总额4000元;则单位缴交4000×14%即560元,小李缴交4000×8%即320元。 |
基本养老保险 (非深户职工) | 21% | 13% | 8% | 非深户职工小王6月份工资总额4000元;则单位缴交4000×13%即520元,小王缴交4000×8%即320元。 | ||
医疗保险 | 一档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 | 8.2% | 6.2% | 2% | 员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2015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054×3即18162元,最低缴费基数为6054×60%即3632元。 | 职工小李6月份工资总额3000元,单位缴交3632×6.2%即225.18元,职工个人缴交3632×2%即72.64元。 |
二档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 | 0.8% | 0.6% | 0.2% |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5年7月起为6054元) | 单位为职工选择参加二档医疗保险,单位缴交6054×0.6%即36.32元,职工个人缴交6054×0.2%即12.11元。 | |
三档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 | 0.55% | 0.45% | 0.1% | 单位为职工选择参加三档医疗保险,单位缴交6054×0.45%即27.24元,职工个人缴交6054×0.1%即6.05元。 | ||
生育保险 | 2015年10月起调整 | 0.5% | 0.5% | 无 |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15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054×3即18162元;2015年3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 | 小李6月份工资5000元,应缴生育保险费为5000×0.5%即25元,全部由单位承担。 |
失业保险 | 2015年12月起调整 | 1.5% | 1% | 0.5% | 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015年3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 | 职工小王6月工资20000元,失业保险费单位缴交2030×1%即20.3元,职工个人缴交2030×0.5%即10.15元。 |
工伤保险 | 2015年10月起调整 | 根据行业类别基准费率(0.2%、0.4%、0.6%) | 无 |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015年7月起最高缴费基数为6054×3即18162元;2015年3月起,最低缴费基数为2030元。 | 某单位单位适用二类0.4%的工伤保险费率,该单位小李6月份工资5000元,应缴工伤保险费为5000×0.4%即20元,由单位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