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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夫妻投靠随迁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更新时间:2024-03-13 10:46:49

在深圳,如果夫妻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想投靠对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办理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深圳本地宝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另外如果大家想快速知道自己有没有办理条件的,可点击下方文章链接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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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一)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属复婚的,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二)申请人不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

(三)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四)以下成年子女可一并申请: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全日制大学在校就读,户口未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仍随父或母)。

2.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成年子女。

(五)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办理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被查实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因制作、使用虚假证件涉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一)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结婚证》。在国(境)外登记结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四)随迁子女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免提供)。

(五)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在国外出生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未认证的,提交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的公证书。

(六)遇有下列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2.随迁子女属继子女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满十八周岁的免提供):

(1)子女抚养权属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2)抚养权属方到场签署《关于同意子女户口迁移的声明》。

(3)抚养权属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3.随迁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出生时父母未登记结婚)的,其生父(母)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2)《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父母双方信息但无法联络另一方父(母)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另一方父(母)信息的,还需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XXX入户,因抚养权不明产生的户口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随生父迁户的,需提供本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子女出生3个月内,父母登记结婚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免提供)。

4.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登记的“送养人”系“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还需提供被收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

5.随迁在读成年子女,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注明学校地址、校办电话和联系人姓名);在国外高校就读的,提供录取通知书(属外文的,提供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6.随迁病残成年子女的,提供以下材料:

(1)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一、二级《残疾证》或本市残联签发的残疾等级鉴定证明。

(2)本人的未婚未育声明,本人因身体、智力原因无法声明的,由其父或母书写、签名。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身份证只核验原件,不收取复印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办理户口事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有国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译本。

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方式

(1)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公安”公众微信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的审批进度、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告知,请及时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申请人可下载“i深圳”APP,注册完成实名认证账号,在“部门服务”—“市公安局”专区—“户政业务”栏目,选择办理的业务类别,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即可完成网上申请。成功递交后,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受理编号、补正材料通知、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短信告知。审批进度、补正材料等相关信息在“户政业务”栏目—“进度查询”输入受理编号查询办理。

调查阶段需申请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核验通过的,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批通过后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等办理材料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时限

网上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官方咨询电话

官方咨询电话

844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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