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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2017初一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入学办法

更新时间:2017-11-01 20:30:14

2017年罗湖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 根据学位总量划定最低入学类别/分数控制线,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及加分。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总数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大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方法是怎样的呢?

分类方法

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招生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的户籍、住房性质等情况自动给出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学位申请类别。

积分方法

先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然后根据申请人的户籍、居住、计生、社保等不同情况计算积分和加分。家长网上填报入学申请信息后,申请系统根据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状况,自动给出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和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该申请儿童的学位申请累计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1)深圳户籍学生:①父母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租房的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积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不积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按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累计缴交社保(养老+医疗)时间,每满一个月积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

(3)加分项目:①独生子女加60分;二孩加40分;政策外出生但已接受处理加10分。②非深圳户籍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或双方有居住证(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加20分。③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0分;C、D类加10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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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应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能证明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 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类”,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类”,父母为深圳以外内地户籍的定为“港澳籍III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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