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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要知道这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7-06-16 10:00:38

一、二、三档医保参保人可享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只要是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参加的无论是一档、二档还是三档,都可由享受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深圳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刷医保卡的医院名单 深圳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这326家省内异地医疗机构看病,住院刷深圳社保卡就能直接结算报销,不需要回到深圳用票据报销。

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仅是住院费用

在广东省内实施的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目前只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尚不涉及。

如果在广东省内其他地方生孩子住院的话,暂不能直接刷卡记账。在外地生宝宝的话,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支付。

在申请报销时有以下不同情况:

一、生育医疗保险(个缴人员)参保人,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职工生育保险(公司缴费)参保人:1.分娩时生育保险参保已满12个月的,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2.分娩时生育保险参保未满12个月的,在参保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未办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的记账比例降10%

按照规定,在省内异地就医时,若要享受与在深就医同样的报销比例,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深圳参保人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自行到上述326家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直接用社保卡记账,记账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应支付标准的90%支付;市外医疗机构已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

不是所有疾病都可以要求市外转诊

所患疾病本市能诊治的,不得要求市外转诊。

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经本市市属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和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以及所患病种属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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