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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女兵征兵应征指南

更新时间:2017-06-27 10:50:02

2017年6月25日女子网上应征报名已经开始啦!小编应征的女青年们整理了此应征指南,包括报名时间及流程等。

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5日至8月5日18时。

招收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报名流程

一、网上登记

符合征兵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含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在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女兵应征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一句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8月6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审核表》、《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

二、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三、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四、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五、预定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六、批准入伍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报名材料

1.《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高校学生打印此表,不符合条件则不用。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4.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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