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人才引进职业技能综合水平测试报考指南
更新时间:2017-07-31 09:39:07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即非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鉴定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申请人才引进须参加并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
测试参照我市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开展,考核持证人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并安排专场考核。具体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科目一)和实操(科目二)。每个科目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测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考核科目一,第二阶段考核科目二。科目一成绩合格的方可继续参加科目二考核,科目二成绩为最终测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