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2017年10月深圳宝安区最新保障房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18-07-15 01:35:13

房源情况

羊台苑二期位于石岩街道黎光一路南侧,为政府投资建设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带装修,已交付使用。


定向配租对象

生产经营或注册地位于石岩街道的成长性制造企业。

原纳入羊台苑一期600套人才住房配租范围的企业(2014年度区“五类百强”),不纳入本次配租范围。

入住标准

(一)符合其中之一条件的人才可独立承租一套住房:副高级职称或以上(在聘);高级技师或以上(在聘);博士或以上;家庭成员为4人或以上。

(二)两组已婚家庭、或一组家庭与一名单身、或三名及以上单身人才可合租一套住房。

(三)承租企业认定的高管家庭可独立承租一套住房,该类住房套数不超过企业承租总套数10%,套数以四舍五入计算(例:企业承租总套数为4套,即该企业高管家庭不能独立承租一套住房;企业承租15套住房,有2户高管家庭可独立承租一套住房,以此类推)。

申请方法

申请企业在2017年10月27日前填报《羊台苑二期企业人才住房申请表》。

并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2016年的产值、纳税证明、人才住房需求、资质荣誉报石岩街道办事处。

其它事项

(一)人才住房交付企业后,企业应当将配租范围和配租标准以及配租结果在内部公示不少于5日,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后自行实施,并接受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监督管理。

(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企业应当于15日内将相关信息报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包括承租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承租人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于15日内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备案。

(三)人才住房申请以诚实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企业对其上报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对不诚信申报的个人和对申报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格的企业将纳入住房分配黑名单,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石岩街道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自发布受理申请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能申请宝安区政府投资建设定向企业配租的人才住房。

(四)承租单位生产经营或注册地迁离宝安区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将住房退回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另行安排。

咨询电话

石岩街道联系人:罗 欢,联系电话:27608438

宝安区住建局联系人: 杨菲晖,联系电话:23726312

杨美娜,联系电话:23736535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2017年10月深圳宝安区最新保障房申请指南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