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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接收博士后户籍迁入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18-07-16 13:30:38

深圳博士后户籍迁入可以在微信上办理了哦!来看看办理流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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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接收的博士后人员及随同批佳迁入的随迁人员,提交入户
材料真实有效。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流程

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找到下图所示的缴费入口选择接收博士后户籍迁入


阅读告知书并选择我同意


选择是否有随迁家属


选择落户情形


填写个人信息,然后提交就好了!



申请材料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博士后办理入户介绍信。
2、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入户告知书》、农业户籍人员的深圳市“农转丰非”人员入户信
息卡。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可免提供)
4、申请人根据婿姻状况,提供以下材料(未婚的,免提供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商异的,提供商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
(3)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3个月内有
效)、拟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标准准地址单。
(3)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
(4)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单身的只提供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
单、加盖用人单位公重的集体户囗簿扉页复印件。
(5)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本人单位未开立集体
户的证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6)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所在地派出
所代管户。所需材料:夫妻双方(单身的只提供个人)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用人单位(代
理机构)未开立集体户(不接收迁入)的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交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
件。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所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不动产信息查询
结果单3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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