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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1年学位申请流程以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1-05-25 11:11:01

2021年光明新区的学位申请政策即将正式出炉了,那么对于今年想要申请学位的家长来说,就必须提前了解整个申请流程以及条件,下面深圳本地宝就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2021光明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2021光明区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2021光明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办法

2021光明区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2021光明区公办中学招生范围

学位申请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网上预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6月2日(星期三)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00-6月3日(星期四)下午5:30;

家长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

每位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

1、第一志愿填报公办学校的,必须提供该校招生范围内的合法有效住房证明材料;

2、第一志愿填报民办学校的,必须提供光明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

3、第二、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分流志愿,必须填报二、三志愿。

4、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家长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温馨提示:

在网上预报名期间,教育局于学位申请网站每天公布截止到当天下午5:00(最后一天为当天上午11:30)时各学校报名数据,包括招生计划、报名人数(含各类型报名具体人数)等具体情况、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填报学区范围内学校。

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3日-6月8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4日-6月8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6月9日—7月12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校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

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截止7月14日)

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7月14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学位安排及录取

学位安排及录取(7月下旬)

1、7月27日(星期二)下午5:00,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规定进行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2、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学校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公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第二次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民办志愿(第二、三志愿)按照积分规则进行录取,按时报到注册的,可以到就读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补贴。

2021年光明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2021年光明区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2021年光明区学位申请积分入学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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