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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孩生育登记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1-11-22 17:23:20

随着国家对二孩政策的放松,越来越多的夫妇选择生育二孩。而生育二孩所需要的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具体的办理条件、手续、流程等诸多方面,本地宝都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二孩登记受理条件

1. 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2.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3. 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4.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应办理生育登记。

5. 在深圳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外省户籍夫妻,应办理生育登记。

与“再生育审批”不同

【生育二孩登记】与【再生育审批】,两者的受理条件,以及其所面对人群均有差别;【再生育审批】的申请条件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

1.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者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 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6. 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

7. 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因此,有意向生育二孩的申请人,需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区分办理【生育二孩登记】与【再生育审批】两个业务。

办理二孩登记所需材料


非深户还需要准生证
附 ·【广东省生育登记表】下载方式:点击此处进入相关页面,下拉至【申请材料】一栏,在其中找到【广东省生育登记表】,在【资料下载】中下载空表。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一、申请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首次登陆需注册账号,选择相关业务(搜索二孩生育登记),并提出网上预约申请,如需邮政快递送证服务,网上申请时,应按要求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

2)网上预约申请后,申请人应按材料清单要求上传清晰的材料照片。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后,依据办事指南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驳回申请人申请并告知理由。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

二、受理

1)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请求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30个自然日内递交补正材料(补正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逾期不补正的, 受理机关可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实施机关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结果及原因。

三 、审核

书面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细化表》,裁量准则详见附件中的《书面审查量化表》。

四、审批

1)决定。决定人员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决定公开。审查人员自本部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纳入承诺事项),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审批结果。

五、证件制作与送达

1)证书制作:予以批准决定作出后,制证工作人员应即时制作证件,盖好公章。

2)证书送达:可以通过邮寄、申请人自行领取、申请人委托他人领取等方式送达。

3)领取要求: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

一、申请

1)申请人备齐材料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社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申请。

2)引导申请人到自助服务区。

3)查阅事项提出申请。

4)现场取号。

二、受理(当场)

申请人到窗口提交材料,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审核材料并作出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不予受理回执》;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缺材料和材料内容要求,并出具《一次性补证告知书》。

三、审核(材料审核:1个工作日内)

审核人员收到材料后进入审核环节,材料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审查人作出符合的结论。对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查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并将审查结论告知申请人。

四、审批(2个工作日)

审批人员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查结论,作出审批决定。

五、办结(审批决定当天)

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原因。

六、送达

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并送达出件窗口,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服务承诺

· 该业务法定办结时限为7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

· 若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的话,除盐田区与大鹏新区承诺需到现场一次外,其余区域办理该业务无需到场办理;

· 该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另外暂无设立中介服务。

【进入官网页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登记】可获取深圳生育登记入口、办理指南和准生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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