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办理时间
更新时间:2021-11-11 11:17:41
最新说明: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延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的通告,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延长至2020年的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之后。
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宝安区2020年学位申请正式的招生公告还没有发布,但是宝安区教育局发布了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信息以及2020年积分入学的政策,可点击一下链接进行查看,仅供参考。具体的材料以及积分计算的规则,还需要等待2020年正式的公告发布才可以。
下面文章的内容是2019年宝安区学位申请的内容信息,大家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