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医保费阶段性减免对象
更新时间:2020-03-16 09:10:10
3月12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5号),小编为大家收集到阶段性减免医保费政策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更新时间:2020-03-16 09:10:10
3月12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5号),小编为大家收集到阶段性减免医保费政策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适用对象:
1、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
2、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3、各类社会组织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均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
划重点!减免期间参保人个人权益保持不变!
在减免期间,
1、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
2、参保人刷卡直接结算保持不变
3、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不变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视为连续参保时间。
延缴医保费的,个人账户暂停划入,待企业补办补缴后再补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