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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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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持券可在龙华区所有与美团点评合作了套餐、代金券或买单的餐饮类商户中消费仅支持堂食。三种券叠加成包,即抢到就有3张券单笔订单内限用1张券1张券仅可使用1次不设找零。活动期间用户仅可领取1次消费券。

消费券无法叠加使用,也不可与平台其他优惠券叠加,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也不能兑换现金,伪造或变造无效。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日内有效,逾期自动收回。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消费券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所有

消费券面值

1、餐饮消费券

(1)满60元减30元券

(2)满100元减50元券

(3)满200元减100元券

2、微信消费券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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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龙华消费券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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