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盐田区临时救助金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0-05-11 10:00:59
2020年深圳盐田区1000万元疫情临时救助金现已经开始接受申请。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盐田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原有的保障基础上,财政再投入100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辖区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2020盐田临时救助金保障期限(附申请入口)更新时间:2020-05-11 10:00:59
2020年深圳盐田区1000万元疫情临时救助金现已经开始接受申请。为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盐田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原有的保障基础上,财政再投入100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辖区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2020盐田临时救助金保障期限(附申请入口)1、第一类帮扶救助对象截至2020年4月28日,受疫情影响的盐田区户籍在册困难群体,包括低保、低保边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
此类对象无需申请
2、第二类帮扶救助对象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盐田区常住居民。
由街道办事处和中英街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精准帮扶。具体申请条件和救助标准如下:
一年内在深工作、已缴纳养老保险三个月以上,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复工或就业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因疫情影响的肺炎患者、被医学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以及因延迟复工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难的人员,可申请疫情临时救助金。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应当在线上或线下填写《盐田区疫情期间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供下列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或近6个月居住证明;
②收入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条、银行对账单、社保清单、征信报告、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及红利、保险给付收入和金融产品证明等(个人征信报告,工作时间带本人身份证到盐田区金融路的中国银行和壹海城的建设银行即可打印);
③个人诚信承诺书;
④其它证明文件。
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