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深圳重疾险与深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区别

更新时间:2020-06-03 14:44:27

深圳重疾险与深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哪些区别?可以同时参保吗?保费分别是多少呢?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2023年深圳推出“重疾险”升级版—“深圳惠民保”,“深圳惠民保”推出后,“重疾险”将不再开展。对于原“重疾险”尚未结束的责任,《通知》明确由原承保机构继续按合同履行,不会影响投保人原有权益。

深圳惠民保参保攻略可以点此查看

保费区别

重疾险保费:

30元/年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保费:


重疾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同时参保。

住院医疗保险是重疾补充保险的接力产品,2020年全新升级,保障覆盖医保和重疾险不能报销的住院及特定门诊费用、同时对特病提供额外津贴,并提供住院绿通及恶性肿瘤二诊服务,是一款深圳定制、价格惠民的全面保障计划。

保险待遇区别

重疾险:

住院待遇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不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六、六十七、一百零四条规定而相应增加的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由承办机构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保险)支付70%,不设最高支付金额。

深圳市医疗救助人员在享受重疾险住院待遇时,个人自付累计金额由10000元调整为2000元,支付比例由70%上调到80%。

药品待遇:

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因患重特大疾病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费用,由平安保险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保险起见,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30天后罹患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不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须的住院以及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扣除免赔额1万元后在保障范围内100%报销,最高100万元

特定疾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30天后因疾病自出生以来初次经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确诊罹患本合同所定义的120种特定疾病,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佩服特定疾病保险金1万元,同时本责任中止。

服务内容:

住院就医安排服务1次

恶性肿瘤国内就诊服务1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39】可获深圳重疾险办理入口和参保指南等内容。

相关资讯
最新阅读
深圳重疾险与深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区别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