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易

上牌条件

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须为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具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7、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 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2)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

(3)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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