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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居民立家庭户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0-11-19 14:44:41

深圳居民立家庭户如何办理呢?办理条件是怎样的呢?小编为大家手机都爱深圳居民立家庭户办理的相关信息,快点击文章查看!

办理条件

(一)家庭户立户时,申请人拥有多套房屋产权且符合立户条件的,可自愿选择立户地址,立户的房产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

2、尚未立户;

3、已入伙;

4、住宅用途房产(包含:①在产权登记部门备案且已发放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产;②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自建房;③购买后尚未或无法领取不动产权证的房产)。

(二)立户情形: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有房产,应在该房产立户,也可在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立户。

1、享有50%及以上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任意一方均可在该地址立户。

2、产权人或直系亲属享有50%以下产权,须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后可在该地址立户。

所有产权人需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附件1)。

(三)不动产权登记证上登记为“单身公寓”、“宿舍”和2018年6月15日以前已做土地初始登记的商务公寓可立户,不受土地及房屋性质限制;

(四)房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的,只有产权人本人或直系亲属可在该房产立户。

办理材料

1、深圳市户口市内迁移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户口簿

3、如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核验《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4、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5、迁至直系亲属房产立户,填写《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产权人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6、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7、根据房产类型提供相应不动产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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