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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领取期限

更新时间:2021-01-13 14:23:27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领取期限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标准:

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

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按照系统要求录入考勤和相应补贴、奖励的首次申报信息及时上传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3.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打印申请信息表格并盖章确认,前往其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料(或按约定方式邮寄资料) 。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就业补贴申请入口和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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