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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主创业补贴申请对象相关说明

更新时间:2021-01-13 14:58:56

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补贴对象说明

自主创业补贴对象的问题

答: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商事登记人员类别问题

答:以“登记失业人员”类别申请身份核实,属于独资创办初创企业及本人创办合伙企业的,应在其失业登记有效期内完成初创企业商事登记;属于后续入伙、入股合伙初创企业的,应在其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签订增加合伙人的合伙协议,或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合伙协议书及股东变更登记表应在申请身份核实时一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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