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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居住证申办中居住登记连续计算规则

更新时间:2022-08-11 11:00:28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即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且居住登记连续满十二个月。详见正文

居住登记说明

深圳新居住证申办中居住登记连续计算规则:

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即在一个地方连续居住且居住登记连续满十二个月,期间如从一间房屋搬离后注销居住登记信息,并在入住到另一间房屋后及时居住登记,且中间间隔不超过30日的视为居住登记时长连续。

居住登记查询流程:

官网查询入口:

https://msjw.ga.sz.gov.cn/?serviceType=1

第一步:进入深圳公安官网,点击个人业务




第二步:选择【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居住登记查询单】




第三步: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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