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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可以延期办理吗

更新时间:2022-01-27 10:23:33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可按规定在分娩后一年内申领,不满一年的,可按规定在参保满一年后的一年内申领。详见正文。

生育津贴申领

深圳用人单位申领生育津贴,能否延期办理?

用人单位已足额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职工分娩的上月至产假结束的当月都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且参保,用人单位可在职工分娩次日起3年内通过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领生育津贴。

深圳生育津贴领取对象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职工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已包含在职工产假或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里面,但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的部分,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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