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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万丰大洋田等人才房配租对象及入住条件

更新时间:2021-02-05 10:01:05

配租对象是注册地为宝安区的合法经营企业和机构。需要满足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等条件。

配租对象及条件

配租对象

注册地为宝安区的合法经营企业和机构。

入住条件(同时满足)

承租单位将人才住房安排给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入住:

(一)承租人已与单位签订全职的劳动合同,且正常有效;

(二)承租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租人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含专科);

2、承租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承租人为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三)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企业人才住房、租房货币补贴等具有优惠性质的住房政策。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入住本住房后,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四)承租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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