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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万丰大洋田等人才房配租方式2021

更新时间:2021-02-05 10:21:37

网上系统申报,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库申报。

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

(一)网上系统申报,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配租的用人单位,请登陆“宝安区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入库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申报操作指南,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15170061931(肖工,同微信)。

(二)纸质材料申报,企业系统申报后请在受理时间内将职工住房认租表、企业认租汇总表、企业信息采集表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递交到企业所在街道办受理。街道办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审核流程

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认租申请进行初审后,每周五前填报街道汇总表移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对街道汇总的认租信息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通知用人单位与房源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重要提示

(一)申报企业务必充分告知申请人本次房源实际情况,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二)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请咨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的意见。

(三)关于本次定向配租房源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请咨询项目所属派出所的意见。

(四)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企业对申请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五)承租企业只允许将该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入住人员已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的,同时退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六)承租企业应当将本单位配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在本单位网站或者信息公告栏公示,并将配租结果及入住人员信息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房源所在街道需对企业内部分配规则予以审查,确保住房配租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经审核后的分配规则报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

(七)企业存在虚报瞒报、骗租、转租、违规使用住房及对本单位人才资格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处理。

温馨提示

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并回复【宝安人才房】即可查看人才房最新房源、认租指南、认租时间及申报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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