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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非深户公积金销户提取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3-01-07 15:30:37

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准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原件、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结婚证原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到账时间:

1.三个月内

职工办理该提取业务之月起开始计算时间,此后停止缴纳深圳社保达三个月(包括申请月当月)的,我中心将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职工可以在带有银联标识的柜员机上取款。

如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SZ12329)登录查询的提取状态为“处理中”,代表该提取业务处于前述三个月的结算周期内。

2.一个月内

自受理公积金销户申请后深圳社保结算(已成功转出等)的,我中心将在每月22日至月末对22日前社保已结算的进行公积金结算,即把职工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职工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3.三个工作日内

职工在公积金结算日前深圳社保已结算的,可在在线办理入口先行发起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

具体方式为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个人登录,选择个人提取-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结算申请,填写后点击右上角提交。

结算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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