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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华一次性鼓励就业补贴受理时间与办结时限

更新时间:2021-02-25 09:39:39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2021年10月30日停止申报。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拨付时间另行计算。详见正文。

受理时间与办结时限

受理时间与办结时限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2021年10月30日停止申报。

(二)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拨付时间另行计算。

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对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进行承诺,将全部申请材料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提交,申请人申报的就业单位注册地所属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负责受理与初审。

(二)受理。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发现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的,提醒申请人补齐或通知不予受理,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将初核通过的对口帮扶地区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动力首次来龙华就业一次性鼓励就业补贴申请材料移交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上报区人力资源局;审核不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未通过原因。

(四)复核。区人力资源局收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拟补贴人员名单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区级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提请审议。

(七)拨付。审议通过后,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员,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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