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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儿童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材料

更新时间:2022-05-26 14:02:23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证明材料

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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