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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网上办理入口及流程

更新时间:2023-05-30 23:50:20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直接搜索『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住宅)/(非住宅)』,找到罗湖区后点击『立即办理』,然后登录个人的广东统一账号,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入口: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住宅):点击打开链接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非住宅):点击打开链接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受理审核: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补正材料:经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受理决定:对于网上提交申请的,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经审核申请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本事项的受理决定文书可通过网上打印、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3.审核:实施机关于受理当日完成书面审查。

4.审批:实施机关于受理当日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实施机关应登记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实施机关应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5.办结:系统完成备案流程后即可办结。

6.送达:申请人将收到取证短信,证件可通过自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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