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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申报条件及范围

更新时间:2021-12-08 08:55:41

如果您赡养的老人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被赡养人年龄年满60 周岁(含),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享受条件及范围

1.政策享受的条件。

如果您赡养的老人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被赡养人年龄年满60 周岁(含),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的标准和方式。

您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为非独生子女,需与您的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 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 元。具体分摊的式,可以由您和兄弟姐妹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您和兄弟姐妹还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并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变更了。

3.政策享受的起止时间。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起止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 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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