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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社保未足额缴纳补足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1-04-07 15:31:22

两年法定追溯时效内,因实际工资与缴费基数不符,单位职工存在需要补足的社会保险差额,统一基数的险种除外。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两年法定追溯时效内,因实际工资与缴费基数不符,单位职工存在需要补足的社会保险差额,统一基数的险种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单位缴费管理”—“单位五险缴费基数调整”,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信息,信息比对未通过的,申请单位预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申请人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办理

2.受理

3.审核

4.审批

5.办结

单位经办人在“业务申报”-“参保缴费管理”,选择“单位缴费”,自助缴纳补缴费用 

6.送达

申请人可网上查看补缴结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深圳社保业务办理入口/社保缴费基数以及社保转移等办理指南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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