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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条件及材料

更新时间:2021-06-10 15:58:43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等全部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3.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4.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5.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7.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申办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出具的申请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安全评价报告

5、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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