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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现金报销业务如何办理

更新时间:2021-09-08 14:37:46

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后,可在1年内到深圳市内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报销。

如何办理

深圳医保现金报销业务如何办理?

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后,可在1年内到深圳市内已承接医保业务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报销。

另外,我市已开通“市外就医的住院/门诊费用报销预审核”,参保人可以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进行申请,并在预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邮寄到医保部门,完成报销申报手续。

报销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事指南--市外就医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进行查询。

报销材料:

1、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院收费票据

4、门急诊费用清单

5、诊断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医保缴费标准/住院及门诊报销申报标准及指南/医保档次变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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