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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公积金个人补缴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3-01-07 15:57:52

深圳公积金个人补缴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见正文。

办理条件

职工根据公积金中心行政执法的要求,为职工本人补缴未缴或少缴的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

(1)职工提供个人执法补缴短信截屏(用A4纸打印)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加盖了执法章的《个人执法补缴通知书》。

(2)若职工在存量集中封存户里面,不能办理个人补缴业务,建议职工转移至现单位后再行办理。如现单位不予配合转入单位账户的,请职工前往管理部进行办理。

(3)个人补缴的入账为现金方式,办理个人补缴业务的银行网点须为职工的缴存银行指定的银行网点(管理部暂不受理该业务)

(4)职工委托配偶办理的,还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经联网核查存在相关信息的,无需提供结婚证,职工签订相关授权书后,柜员应通过“婚姻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打印并进行扫描归档。无法通过联网核查查询到的,仍需要提供,如存在异议可经人工核实后再处理。);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另须提交委托授权书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个人补缴的入账请注意避开现所在单位的托收日,有未入账的,个人补缴预登记时系统会给予提示,建议3日后再行办理现金缴存和个人补缴的入账手续。

办理材料

一、个人执法补缴通知书

1.加盖公积金中心执法章。

2.未取得个人执法补缴通知书的,须提供个人执法补缴短信截屏(用A4纸打印)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三、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通过“个人补缴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

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

(6) 送达: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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