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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共同申请人计算可贷额度如何划分

更新时间:2021-09-30 15:30:51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需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贷款额度

深圳公积金共同申请人计算可贷额度如何划分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需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

公积金贷款金额最多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且个人申请单笔贷款不超过50万,共同申请人共同参与额度计算的单笔贷款不超过90万。

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个人登录”模块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额度试算,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以受理柜台审核结果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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