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田10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更新时间:2021-10-08 17:49:49
福田教资认定户籍在福田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且现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为福田区等,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1-10-08 17:49:49
福田教资认定户籍在福田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且现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为福田区等,详见正文。
(一)户籍在福田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且现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为福田区;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以参加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加就读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3.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