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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田汇裕名都等公租房认租合格名单

更新时间:2022-04-22 10:41:04

经核查,本次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的汇裕名都花园、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等六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家庭共15955户

认租合格名单

合格认租人名单

经核查,本次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的汇裕名都花园、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等六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合格认租家庭共15955户

信息校正

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请认租人在公示期内(2021年10月25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的信息变更或复核申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放弃认租

如需放弃本次认租,请认租家庭在公示期内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放弃认租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办理放弃认租的不计入弃选次数。

重要提示

(一)本次配租的汇裕名都花园、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等六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有关温馨提示详见附件2。

(二)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起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四)本次公示的合格认租人中,属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应认真核对公示内容中有无相应信息。如公示内容无相应信息,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五)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有关说明见附件。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包括六个项目中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将被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提出轮候申请。

(七)本次汇裕名都花园、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等六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后续选房签约信息,将通过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请认租人密切关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留意有关信息发布并依时办理相关手续。

(八)福田区住房事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强路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电话:0755-8381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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