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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批龙岗人才房配租对象

更新时间:2021-11-16 11:18:32

需要满足在龙岗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等条件,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本次供应房源由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龙岗辖区注册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营医院、民营学校、社工组织等)工作,并在龙岗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三级及以上专项职业能力。

(三)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注:

1.“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但不包括少儿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其他险种。

2.“购房优惠政策”指在深圳市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受赠政府人才安居住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龙岗人才房】可获龙岗人才房最新房源及租金/认租指南/认租时间和流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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